吉林大学重庆研究院关于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的通知
时间:2021-07-29发布:重庆市疾控中心
近期,全国多个省份通报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其轨迹涉及湖南省张家界市等多个重点地区。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重庆市疾控中心提醒:
一、7月22日曾观看过张家界“魅力湘西”演出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报告,立即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从7月22日起算。
二、以下时间段由疫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管理:
1.2021年7月17日(含)——27日(含),湖南省张家界市;
2.2021年7月23日(含)——27日(含),湖南省凤凰县;
3.2021年7月24日(含)——27日(含),贵州省铜仁机场。
上述排查时间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报告,实行14天自我健康管理,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核酸检测。若抵渝已超过7天,间隔24小时开展两次核酸检测;若抵渝不足7天,在第1次核酸检测后第4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相关人员严格居家观察。
三、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四、疫情重点地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来渝返渝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在机场、火车站等所在辖区配合管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五、如出现发热(≥37.3℃)、干咳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保障全院员工及学生健康安全,按照重庆市疫情防控规定,结合研究院实际,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个人防护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二、严格报备制度
凡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人员,需主动向研究院及相关部门报备,并配合防控部门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对于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持安全防疫距离
交通场站测温、查验渝康码、现场购票及检票进站时,应与其他人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四、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研究院全体员工及学生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实现人员疫苗接种全覆盖。
五、加强群防群控
为了保障全院员工和学生的健康,鼓励员工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主动申报,主动监督,主动举报,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
吉林大学重庆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