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50万元!2024年重庆市“留创计划”启动申报

时间:2024-06-13发布:吉大研究院

@留学人员 我市开展2024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是多久?申报条件有哪些?如何申报?一起来看——

什么时候进行申报及审核推荐?

申报时间:2024年6月6日-6月13日24:00

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8:00

哪些人员可以申报我市留创计划项目资助?

在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创业类或创新类项目资助申报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纳入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申报流程是什么?

一、自主申报。由申报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送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

申请创业类项目资助报送单位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申请创新类项目资助按照人事管理隶属关系,由所属单位推荐,报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留学人员工作的机构审核;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报送单位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留学人员工作的机构审核。

申报人登录网址:

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sso/index?gotoUrl=LXRYGR

审核推荐单位(部门)登录地址:

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二、审核推荐。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创业创新项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我市“鸿雁计划”引进人才中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将申报资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直接进入专家评选环节。

三、专家评选。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选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创业创新资助项目,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申报创业类项目资助申报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2.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确定。

3.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和纳税,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项目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并参保。

4.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6.申报人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申报创新类项目资助申报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6.申报人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曾经获得过我市留创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还可以再申报么?

在取得重庆市“留创计划”项目资助后,若有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具有成果转化基础)或市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含获得创新类项目重点资助)的,可继续申报新的创业创新项目,但获得资助总次数不超过2次。

例:张某,在法国获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在当地做博士后两年,2019年3月回渝创办企业(任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200万,个人占股70%,拥有实用新型专利2项,吸纳就业8人。2020年,张某获得我市留创计划创业类项目启动类资助。2023年张某再申请获批发明专利1项。2024年,张某符合再次申报条件,可申报我市留创计划创业/创新类项目资助。

申报创业类项目需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1.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则应提供国内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及留学回国证明、国(境)外纳税(社保)等相关资料。

2.主要成果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

3.创办企业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企业注册资本及占股情况资料等)。

4.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材料(如纳税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尤其是5人(含)及以上社保参保(提供单位社保号码)等资料。

5.诚信承诺书。

申报创新类项目的流程和需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1.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则应提供国内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及留学回国证明、国(境)外纳税(社保)等相关资料。

2.在渝工作情况资料,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材料、奖励证书等。

4.诚信承诺书。

5.身份证明等资料。

我市留创计划项目资助是多少?如何拨付?

一、创业类资助

特等资助50万元。获得资助当年拨付25万元,第二年复查合格的,拨付剩余25万元。资助金由人力社保部门划拨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拨付申报人。

一等资助30万元。获得资助当年拨付15万元,第二年复查合格的,拨付剩余15万元。资助金由人力社保部门划拨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拨付申报人。

二等资助20万元。资助金由人力社保部门一次性划拨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拨付申报人。

三等资助10万元。资助金由人力社保部门一次性划拨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拨付申报人。

二、创新类资助

重点资助12万元。资助金由人力社保部门一次性划拨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拨付申报人。

优秀资助8万元。资助金由人力社保部门一次性划拨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拨付申报人。

启动资助5万元。资助金由人力社保部门一次性划拨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拨付申报人。

咨询方式

全市人力社保部门留学人员工作联系方式及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下载

政策咨询:023-12333,023-8686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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