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方向 | 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 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来啦!

时间:2025-06-27发布:吉大研究院

工信部等六部门

日前联合印发通知

将开展2025年度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

四个层级

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推动数字化普及;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打造区域行业领先的发展标杆。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以下简称《要素条件》)要求。

《通知》明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组织本地区、本集团规上企业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有关中央企业做好本集团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并将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温馨提示

申报企业应于7月18日前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市经济信息委将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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